自然资源部发布新规,鼓励地方利用专项债收购存量闲置土地,以此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与发展。此举旨在优化土地供求关系,提升资金流动性,并推动房地产市场回稳。政策的实施不仅为房企缓解资金压力提供了新途径,也为地方政府和市场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。
自然资源部近日出台了关于使用专项债券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,旨在借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力量来优化土地供求关系,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与发展。通知指出,运用专项债券资金收购闲置土地的关键在于减少市场存量规模,增强资金流动性。各地需做好地块筛选和项目储备,确保专项债券资金精准、规范、高效地落实。
同时,通知明确,收购主体为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,优先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的住宅和商服用地。对于收购价格,要求以土地评估价和企业土地成本就低为基础进行决策,以便合理控制收购成本。再者,收购的土地原则上不在当年用于房地产开发,确需开发的,供应面积不得超过总收购面积的50%。
此次政策的出台无疑为当前房地产市场带来了新的变革和机遇。在市场调整的背景下,如何合理利用专项债券资金进行土地收购,将成为各地政府的重要任务。对于开发商而言,这一政策提供了一个缓解资金压力的契机,通过出售闲置土地,可以集中资金用于更为紧迫的项目开发及交房。对于地方政府来说,利用专项债券进行土地收购,不仅能够增强资金流动性,还可以通过合理规划和调控土地市场,改善土地供求关系,进一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。更为关键的是,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促进市场信心的恢复,为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提供有力支持。当然,政策的具体细则还有待财政部的进一步明确,若政策能快速落地,将有望为市场注入更强的信心和动力。投资者和企业需要密切关注政策的进展,以便抓住这一新的市场机遇。